从管理到伦理 无人机监管的中外差别

发布时间:2022-10-11 15:17:122



当前无人机引发的安全问题备受关注,其所携带的颠覆性力量正对商业模式、产业形态、公民隐私、人员安全、空域管理、城市交通等方面造成持续的冲击。信息技术、基因技术、人工智能等领域遭遇的伦理问题也是无人机行业的烦恼。世人普遍认可,无人机应用及其系统需要划定边界,以保障个人、企业、机构乃至社会的安全。对于无人机特别是工业无人机领域而言,安全是“压倒一切”的因素。




多个国家对无人机领域都采用适航管理与运行风险相结合的监管思路,基于运行风险提出不同类别的无人机安全性要求,以确定无人机可接受安全水平及适航审定标准。具体而言,各国对无人机的监管与立法各有侧重。


美国曾多次对无人机法案实施修改,但始终未能解决其对隐私的困扰,最新法案规定每一架无人机及其操控者都必须广播自身的位置,这引发了相当数量的无人机用户以及美国本土无人机企业Wing的不满;欧洲航空安全局发布的欧洲无人机通用法规兼顾产业发展与公共安全,对各国的无人机监管制度都具有借鉴意义;韩国推行严格的资格考试,注重飞手、准飞手的素质管理;国土面积窄小的新加坡对无人机管理采用一贯的严惩违规行为的做法,最高5万新元的罚款或最长两年的监禁对违规者有很强的震慑力;日本推行无人航空器强制登记制度,并增强了对在人口密集地区飞行的无人机的管理。




如何管好机器、飞行与人?

技术、模式、标准、路线并行,消费级无人机或工业无人机对地面或空中造成的潜在风险其实相同,因此如何设定无人机运行规范的分类标准至关重要。受益技术发展,无人机将普遍用于长距离工作,此时跨越不同管辖区产生的法律问题必须先行厘清。而且工业无人机的使用一定程度上需要充足的起降空间,颁布地方法规限制无人机的起降区域将成为必然。





无人机的应用场景多有高风险、高压力、高价值等要素,本身亦是相对脆弱,安全运行需要予以重视。虽然我国很早就规定使用无人机需实行实名注册,但各个地方对此的规范差异较大,应确保达到国家范围内的协调一致,并建立全国性的数字化无人机综合服务平台。我国是第一个提出无人机云概念的国家,推广运行至今成效显著。


早前无人机“黑飞”肆虐时期,反无人机技术一度大放异彩,反无人机企业的生存同样需要监管部门完善相关政策、出台相应规定,形成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从而有序革新。拥有大量无人机、一直被无人机监管问题所困的美国今年3月发布《反无人机技术报告》,直指反无人机系统的工作原理、技术成熟度以及使用这些技术带来的机遇、挑战和政策问题。这对其他国家的反无人机技术发展也有一定的助益。